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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牺牲病故军官随军家属易地移交政府安置管理问题的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3 08:15:14  浏览:911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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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牺牲病故军官随军家属易地移交政府安置管理问题的意见

劳动部


关于部分牺牲病故军官随军家属易地移交政府安置管理问题的意见
劳动部


国务院、中央军委:
军队担负的任务繁重,流动性大,要随时准备应付各种紧急情况。牺牲、病故军官随军家属(以下简称随军遗属)由军队管理十分不便,而且部队难以解决随军遗属尤其是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随军遗属的生活、子女上学、劳动就业等问题。为了做好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和师以下作战部
队中需要易地安置的随军遗属的安置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驻新疆、青海、西藏的部队和驻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城(含)以下地区的部队,驻海岛的部队以及驻上述地区以外的师(含)以下作战部队中的随军遗属(军官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及经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和驻地县以上公安部门批准投靠
军官生活的父母,下同),可以易地移交政府安置管理。
二、随军遗属可到军官或军官配偶的原籍(含随军时户口迁出地)城镇安置,也可到军官或军官配偶的父母常住房口所在地安置。军官配偶身边无成年子女的,可到其成年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到北京、天津、上海(以下简称“三市”)安置:
(一)军官配偶原常住户口在“三市”(不含随军进“三市”的),从“三市”迁出随军的;
(二)军官或军官配偶的父母常住户口在“三市”,无子女或子女均未满18周岁的(不含已正式就业的);
(三)军官的子女在“三市”工作并有常住户口,军官配偶在其他城镇无成年子女投靠的。
随军遗属的安置去向一经审定,原则上不再变动。已在干休所居住的和本通知下发前已在地方安置的随军遗属,不再重新安置。
三、易地安置的随军遗属的住房按以下办法解决:
(一)每户的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为:团(含)职以下军官家属54平方米,师职军官家属72平方米。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每人20平方米(未成年子女分房总面积不得超过54平方米)。
(二)建房经费由财政部参照各地城市住宅当年建房综合造价拨付,国家计委安排相应的投资规模并按照基本建设计划渠道下达到总后勤部。建房所需钢材、木材、水泥,由国内贸易部按当年安排的建房经费和国家指令性物资计划改革的有关规定进行安排,军队负责承建。对按规定新
建的住房,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办理用地手续和组织施工,不得向其集资和摊派其他费用。住房建成后产权属于当地政府,由政府有关部门接收管理。
(三)接收安置地区有条件的,也可将现有公房安排给易地移交的随军遗属居住,部队按规定标准将建房经费拨付房管部门。有条件自购自建住房的,可按规定的住房标准将建房经费拨给本人。有私人房产,不需要政府解决住房的,办理移交手续时,可按规定的住房标准将建房经费的
60%发给本人,作为房屋修缮费用。
(四)易地安置的随军遗属,住公房的应按有关规定交纳房租、水电费。有关住房补贴及优待政策,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无工资收入的随军遗属易地安置时,当年所剩月份的定期生活补助费,由部队一次发给本人。从下一年度起,由接收地区的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原按军队规定标准领取的定期生活补助费,高于地方规定的定期抚恤金的部分,予以保留。
五、易地安置的随军遗属,由当地政府卫生部门确定其医疗关系和合同医疗单位,医疗待遇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随军遗属易地移交政府安置的年度计划,由军队政治机关逐级审查上报,经民政部、总政治部核定后,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各大军区级单位,同时抄送各有关部门。
七、易地安置的随军遗属的交接工作,由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按民政部、总政治部下达的移交计划,与安置地区的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联系办理。随军遗属凭接收安置地区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准迁落户手续。原为城镇户口的,无论住房建于
城镇或农村,各项供应关系按当地城镇户口办理。
八、易地安置的牺牲军官配偶是正式职工的,办理调动手续,由接收安置地区的人事、劳动部门安排适当工作。病故军官配偶是正式职工的,由接收安置地区的人事、劳动部门负责向用人单位推荐。有劳动能力无正式工作的军官配偶及待业子女,由当地政府纳入劳动就业与社会发展计
划,企事业单位在招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九、易地安置的牺牲、病故军官配偶,是地方离休干部的,由安置地区的干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属于退休干部或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工人的,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属于企业单位的退休、退职工人的,由政府指定部门或单位负责管理。离退休人员的各项经费
,仍由原工作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解决,每年年初由原工作单位一次拨给接收安置地区(部门、单位)代为掌握支付,年终结算。其医疗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按规定报销。
牺牲、病故军官配偶是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其生活待遇及与其有关的经费项目和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易地安置的牺牲、病故军官的学龄子女,由接收安置地区的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
十一、易地安置的随军遗属离队时,由军队发给前往安置地点途中所需的车船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行李托运费。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队执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民政部、总政治部负责解释。



199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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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下发《储蓄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下发《储蓄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5年10月18日,中国农业银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计划单列市分行:
为加强农业银行储蓄核算管理,提高储蓄会计核算质量,防止储蓄业务中案件和差错的发生,根据《储蓄管理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储蓄核算制度》的规定,特制定《储蓄事后监督管理办法》。现下发给你们,望你行自文到之日起执行。在执行中发现什么问题,请及时反映给总行。
各行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附:储蓄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农业银行储蓄核算管理,强化事后监督,进一步提高储蓄会计核算质量,根据《储蓄核算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储蓄事后监督的任务。
一、按照国家储蓄政策和《储蓄管理条例》的要求以及储蓄会计核算制度的规定,监督储蓄帐务的处理、利息计算及资金收付的真实、正确、合法。
二、监督储蓄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的记载和反映是否真实、完整。
三、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帐务质量关,杜绝、堵塞一切差错和漏洞。
四、储蓄门市业务用手工或微机处理,均用本办法进行监督。

第二章 储蓄事后监督组织及帐务的设置
第三条 凡办理储蓄业务的行(处、所)都要进行事后监督,视储蓄业务量的大小,合理配备储蓄事后监督人员。
一、直接管辖储蓄所的行(处)要设置专职人员,集中对所属储蓄所的日常会计核算进行明细监督。
二、对不便于实行集中监督的储蓄所、城市中业务量大的储蓄所,可以单独配备储蓄事后监督人员。
三、基层营业所所属储蓄所(含代办所)和专、兼柜的储蓄事后监督可由储蓄所坐班主任兼任或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四、储蓄事后监督人员应由熟悉业务、工作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人员担任。
第四条 明细核算帐户部分设以下分户帐:
一、各种储蓄存款分户帐。该帐是以储蓄所(柜)的会计凭证代帐或建立副本帐,用以监督储蓄所(柜)的帐务核算和控制储蓄所存款分户帐的变化情况。
二、辖内处、所内部往来明细帐。按储蓄所立户,根据各储蓄所当天内部往来传票逐笔登记,按旬与会计部门对帐,年底余额应与会计部门该科目余额相等。
三、营业支出科目各种储蓄利息支出明细帐。根据储蓄所(柜)本科目的传票分子目立户记帐。
四、其他各综合类科目,如发生其他营业收入、其他营业支出、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等,应在有关科目下按照统一的规定设立帐户。
五、备用金帐户。根据对各储蓄所(柜)核定的备用金限额,按所设备用金分户帐,用以监督各储蓄所备用金的增减变化情况。
六、各种有关登记簿,按照监督的要求,应设以下几种登记簿:存单(折)挂失登记簿、异地托收入登记簿、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有价单证登记簿、差错查询登记簿、核打总余额登记簿、会计档案保管、调阅登记簿、开销户登簿和查库登记簿。
第五条 综合核算帐户部分设立以下帐表:
一、总帐。按会计科目设立,是各科目的总括记录,统驭明细帐的主要工具,也是编制各项报表的依据,根据各科目日结单的借、贷发生额合计数填记并结出余额。
二、会计报表。根据总帐编制月份和年度业务报表。

第三章 储蓄事后监督的基本内容
第六条 审核储蓄会计凭证。
一、核打各项业务凭证的张数、借贷发生额是否与有关科目日结单的借贷发生额相符。
二、审核各项业务凭证的要素是否填写完整、正确。如:使用的凭证种类及科目、帐户名称是否正确,凭证号是否衔接;日期、户名、金额、存期、利率、业务公章等是否正确,凭印支取的是否盖预留印鉴,支取时所盖印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
三、审核凭证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
(一)要注意辨别凭证的异常迹象,如:涂改、补写、浸蚀、伪造印章、签字等。
(二)销户的定期存单是否到期,存单与底帐的总号是否一致,提前支取存款人的身份证件是否符合要求,背书是否清楚等。
(三)销户的存单(折)是否属本所签发的,其字号是否与遗失、被盗的空白重要凭证相同,是否挂失,所盖的业务印章是否伪造的或已经注销作废的。
第七条 审核储蓄营业日报表。
一、审核日报表的编号是否连续,是否有漏号、重号或错号;编制日期、所名是否有误;经办人、复核人签章是否齐全。
二、审核日报表各科目的借、贷发生额是否与有关科目日结单的借、贷发生额相符。
三、根据日报表各项目的余额加减本日借贷发生额结出本日余额,看是否与日报表的今日结存额相符,是否与该科目的帐面余额相符。日报表的借贷方发生额分别相加之和是否等于合计栏的数目。零存整取和活期存款应加计各变动户存款余额与营业日报表核对。
四、各种储蓄的开户、销户数与传票是否相符;结存户数前后衔接是否正确。
五、日报表的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的使用及作废的张数与表内、外科目传票是否相符。
六、日报表的业务量与各科目日结单的传票及附件张数是否一致。
以上核对相符后,事后监督员应在营业日报表上签章,并据实登记差错登记簿。
第八条 储蓄存款挂失的审核。
一、审核储蓄所送来的挂失申请书第三联的各项内容和章戳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楚。
二、根据申请书抽出原存款监督卡,复核申请书与底帐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无误后,用红蓝笔在监督卡上注明“×年×月×日挂失止付”字样。然后还原底帐,挂失申请书作档案永久保存。
三、若储户已办理结清、转存或补发后,根据挂失申请书第二联抽出事后监督卡,核对无误后,将处理情况登记挂失登记簿有关栏目,第二联作当天传票的附件,随传票装订。

第四章 储蓄事后监督操作程序
第九条 定期整存整取储蓄的明细监督。
开户时,审核所送来的事后监督联收入传票的存入日期、户名、大小写金额、存期、帐户、背书、分录、到期日、利率、经办人名章等内容;凭印支取的,是否加盖储户预留印鉴和“凭印支取”戳记。无误后,逐张加盖事后监督员名章,然后按存期、帐号面额顺序排列放入帐箱。销户时,根据每户结清存单的金额、存入日期、存期和户名从卡片箱内抽出该户事后监督联,首先核以存单号码、存期、利率、到期日(凭印支取的要验对印章)是否相符;其次审查结清存单上是否加盖“结清”章,“现金付讫”章是否有支取日,若为提前支取存单,是否加盖“提前支取”戳记,存单背面是否批注有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等详细内容,代取人是否有身份证明;挂失结清者,是否加盖“挂失结清”戳记。然后逐笔计算利息,并加盖监督员名章,将抽出的存款传票与结清存单配对放在一起,顺序装订。若部分提前支取,应审查原存单是否注明“部分支取××元”,留存部分是否另开新存单,其户名、期限、到期日、利率是否仍按原存单填写,新存单是否加盖“原存单号××××提前支取,×年×月×日起息”戳记,其他审核同提前支取。
第十条 定期零存整取储蓄的明细监督。
逐户审查存款凭条中新开户部分的存入日期、帐号、户名、大小写金额、经办人名章、背书、存期、到期日、存款余额和“收讫”、“新开户”戳记等内容齐全、正确后,逐张加盖监督员名章,分别存期档次,按帐号顺序放入卡片箱内;续存时,逐户抽出该户上次凭条,核对存款日期、帐号、户名、期限、到期日(凭印鉴支取的将印鉴片移至今日存款凭条的下面),根据上张凭条的存款余额加今日存入金额与今日该户的存款余额核对一致。核对无误后,将续存凭条加盖监督员名章插入箱内;销户时,根据每户结清存折从卡片箱内抽出该户的上张存款凭条,核对帐号、户名、期限、到期日、存款余额(凭印支取的要验对印鉴)相符后,逐户计算利息,无误后,加盖监督员名章,并将抽出的上张存款凭条与结清存折配对放在一起,顺序装订。核打抽出的全部凭条的存款余额并与营业汇总日报表的变动户昨日余额相核对。
第十一条 活期储蓄的明细监督。
一、将当日全部活期储蓄存款凭条按帐号顺序排列,逐户抽出各该户上日凭条,核对存款日期、帐户、户名(凭印鉴支取的应将印鉴片移至今日凭条下面,如是取款凭条,须核对印鉴),再根据上日凭条的存款余额,加减本日发生额,与本日该户的存款余额核对,无误后,在当日全部存取凭条上加盖监督员名章,插入箱内。所抽出的上张凭条加计存款余额,应与营业日报表的变动户昨日余额数相符,核对公式如下:(1)昨日活期储蓄存款+贷方发生额-借方发生额=今日活期储蓄余额。(2)昨日余额+变动户本日余额-变动户昨日余额=今日余额。然后再按下列公式验对凭条张数:今日凭条张数(包括双笔帐)+结清凭条张数-新开户凭条张数=应装订的凭条张数。抽出的上日凭条,按帐号顺序装订保管。
二、活期储蓄计息,即积数计息和查表计息。积数计息法是以存款余额乘以所存天数,求出每笔余额计息积数,结息时(或清户时),再将计息积数累计之和乘以日利率,得出应付利息。查表计息法是根据存入金额和支出金额分别查算的。监督员应根据利息计算的特点对增减利息进行严格审查,使增减利息金额与储蓄额增减利息相对应,即变动户上日利息余额减本日利息余额与本日存、取发生额所对应的利息额相符。
三、活期年度结息,首先将储蓄所送来的储蓄入息存款条的今日余额加总后与总帐核对,相符后,根据每张凭条的入息数计算出利息总额,与各所报来的“活期储蓄年度结息清单”相核对,逐笔勾对利息与余额(新余额=存款余额+年度净息),凡三年以上的不动户(呆户),不论余额大小,均可转另户保管,不在按年度结息,储户取款时,一次计息,不计复息。
第十二条 差错的处理
一、监督员应严格按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监督,发现差错要按所(柜)分别设置的差错登记簿及时进行登记和查询。
二、储蓄所(柜)收到查询后,经办人必须在两天内做出答复,查询通知随传票交回,不按时答复的,追究经办人或所主任的责任。
三、对造成差错的直接责任人,要根据有关帐务质量考核的办法给予处理。
第十三条 基层营业所所属储蓄所(柜)由坐班主任兼任监督员的,只对储蓄帐表凭证进行监督,不再建立副本帐,但储蓄传票必须单独装订以便监督。
第十四条 为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储蓄所需要临时顶班,但顶班人员不得由经管该所的事后监督员担任。各所(柜)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时,要严密手续。
第十五条 储蓄事后监督员每月必须通打一次活、定期分户帐余额,每季还应与储蓄所勾对核打一次,以保证监督专柜和储蓄所的余额绝对正确、一致。通打、勾对相符后,应在当日营业日报表上注明“余额通打正确或余额勾对正确”字样。储蓄所记帐员与事后监督员会同签章证明,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找并更正。
第十六条 离岗超过一个月的监督员,需派人顶替,且必须办理交接手段,以明确责任。
第十七条 事后监督员在工作中如发现下列差错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一、库存现金长短款的;
二、重要空白凭证丢失的;
三、挂失后被冒领支取的;
四、取款透支的;
五、利息计算多付或少付10元以上的。

第五章 微机核算的事后监督
第十八条 凡用微机核算的储蓄机构(含实行柜员制的所、柜)及通存通兑的储蓄网点,都要进行储蓄事后监督。微机储蓄事后监督采用两种方法,一是利用手工进行监督,二是利用微机对储蓄所(柜)的帐务进行集中监督。
第十九条 对微机处理储蓄业务进行手工监督的方法与手工处理储蓄业务的监督方法相同。
第二十条 用微机处理储蓄业务及通存通兑的储蓄网点,采用微机进行监督,方法如下:
一、用微机进行储蓄事后监督时,首先对储蓄所交来的凭证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将该所的备份资料拷贝入微机;然后根据存款或取款凭条逐笔输入帐号、户名、存取金额、利息及存期等有关项目,由微机自动核算,并根据微机内原有的帐户自动变动帐户余额,打印出各科目当日借贷方发生额及余额和有错误的传票清单,反映出利息、帐号、总分不符的余额,并通知发生差错的所(柜)进行查找、更正。
二、使用联网系统进行事后监督的,要在网络中建立一个事后监督终端,每天将储蓄所送来的帐表凭证审查无误后,打开终端机,输入终端机代码,与主控联通,根据屏幕提示输入科目代号,将属于此科目的帐号、户名、存取金额、利息余额、存期等内容输入微机,由微机自动将输入的内容与原数据核对,确定余额是否正确。然后打印出各科目上日余额、本日余额,和有错误帐户传票的清单,并及时通知储蓄所(柜)进行查找和修改。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农业部


农业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工作,培养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的职业农民与农村实用人才,我部制定了《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农民教育培训工作。

全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下简称农广校)是农民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在农民培训、职业农民教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全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和《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十二五”发展规划》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全国各级农广校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总体要求,始终坚持以农为根、以教为本、特色立校、育才强农的办学思想,以改革创新的勇气和创先争优的精神,积极推动教育培训和自身建设持续快速发展。

  (一)培养大批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培养农村实用人才66万人;推进农村高等职业教育,中专后继续教育和合作高等教育培养22万人;承担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阳光工程、绿色证书等工程项目任务,培养专业农民2516万人,职业技能鉴定获证120万人;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2亿人次。

  (二)体系建设明显加强。推进体系发展,各级农广校达到2577所;各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达到2111个,增加21%。推进县级农广校建设,开展县级农广校办学水平评估,A级校达到481所、农民培训先进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先进校各100所。推进队伍建设,专兼职教师达到63525人,增加54%;中央农广校对A级县校校长进行全面轮训,地方各级校加大办学人员和专兼职教师培训力度。

  (三)条件建设取得实效。基本建成了中央农业广播电视教育中心大楼,为建立国家级农业技术媒体资源库和农业远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奠定了坚实基础。部分基层农广校建成了集教育、培训、办公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楼,办学条件得到一定改善。办学经费不断增长,2010年办学经费与“十五”末相比,增加67%,教学实习基地扩大116%。远程教育手段得到加强,新建2个卫星直播分中心;农村“大喇叭”广播站新建7000个,达到12000个;卫星接收小站新建551个,达到1615个;建成“农广在线”视频网站,开发移动数字多媒体播放器(农业技术多媒体资源库)。11所省级农广校承担了农业高技能人才鉴定体系建设项目,职业技能鉴定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四)开发大批教学媒体资源。建立统分结合的多种媒体资源开发机制,中央农广校组织制作广播节目939个专题1414集,电视节目1890多种,930多小时,组编出版文字教材310种。地方各级农广校有针对性地开发区域性、乡土性媒体资源,累计制作广播节目65000小时、电视节目5700小时、计算机课件51000个,编印文字教材和培训资料63000种。

  (五)调查研究深入细致。开展大规模农民教育培训调研,对全国31个省(市、区)、225个县(市)、1.9万个农户进行入户问卷调研,基本掌握了农民素质现状、农民对教育培训的需求特点、县域职业教育资源和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为有关部门制定农民教育培训和县域职业教育政策提供了参考。成立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农村教育专业委员会,建立农民教育培训等4个研究基地,完成《大力培养新型农民战略研究》等一批重点课题,出版《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基本情况调研报告》、《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研究论文集》等一批专著和论文集。

  (六)宣传和对外交流更加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呼吁社会各界对农业和农民教育的重视,营造有利于农民教育培训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远程教育领域的国际会议和学术交流活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全面提升对外交流合作能力。实施“引进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等项目,引进在线课程设计开发与管理方面的先进理念与实践经验。选派骨干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国外考察和培训,邀请国外专家来访,有效拓展了国际视野,宣传了中国的农民教育培训和农广校的作用。

  (七)建立服务中心工作联动机制。创新农民教育培训形式,充分发挥农广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作用,组织实施农民教育培训“三进村”行动。针对突发禽流感等疫情和低温雨雪冰冻、干旱、地震等自然灾害,各级农广校快速反应、上下联动,组织专家制播减灾、抗灾节目,开展抗灾技术培训,指导当地群众科学应对灾情、恢复生产。服务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编制水稻等10个产业技术农民培训大纲,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培训。

  二、“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是我国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加速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三化同步”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推进农业现代化,关键在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切实将我国农业发展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轨道上来,这对农民教育培训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全国农广校系统既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巨大挑战。

  政策环境前所未有。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颁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农业部等部门颁发《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关于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的意见》、《全国农民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对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民教育培训作出战略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农民教育培训的支持政策体系将更加完善、资金投入力度将不断加大、关注支持农民教育培训的社会氛围将进一步改善,这为农民教育培训事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

  形势任务更加紧迫。站在粮食“八连增”,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高起点上,破解农业生产资源刚性约束的束缚,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繁荣农村经济,出路在科技、关键在人才、基础在教育。面对大量青壮年农民转移,务农农民数量萎缩、结构失衡、素质下降的实际,迫切需要农广校利用天网、地网、人网合一的优势,在普及宣传新品种、新技术、新信息以及党的强农富民政策中发挥主渠道作用;随着农业产业升级、农业产业链条延伸、农村土地流转和城乡一体化的不断推进,出现了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出现了农村经纪人、植保员、防疫员、沼气工等大量新的职业和岗位,迫切需要开展系统性技能培训、绿色证书培训和农民中等职业教育;随着大联合、大协作、大培训的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更深层次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结合,迫切需要农广校利用从中央到乡村办学体系健全的优势,发挥上引下联搭建农民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农广校系统作为国家农民教育培训的专业机构肩负着重要使命,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存在问题必须重视。一是能力建设亟待加强。校长队伍的创新能力、开拓能力、管理能力与事业发展要求极不适应;专职教师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双师型”教师严重短缺;教学管理制度体系不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亟待提升。二是基础条件建设缺位。办学经费投入长期不足,县级农广校基础条件建设明显不足,C级校以下占20%多,硬件条件、教学手段亟待改善。三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任务繁重。农村劳动力结构、农业生产主体发生深刻变化以后,现行农民教育培训目标任务、教学模式、办学路径、方式方法、管理制度、教学质量都还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四是办学支持政策不足、竞争日趋激烈、招生组织难度不断增大。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农广校体系建设和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主动适应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为目标,以培养生产型、经营型、技能服务型实用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生产服务技能为核心,以人才培养进村化、教学模式多样化、办学手段现代化为发展方向,坚持教育与培训并重、远程教育与实践教学并重、满足农民的现实需求和长远发展需求并重,培养造就大批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教育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办学体系更加健全,教育培训能力显著增强,服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水平大幅提升,农民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作用更加突出,主渠道地位更加牢固。

  扩大办学规模。有组织地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25亿人次,使接受培训的农民掌握1-2项实用技术;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培训和绿色证书培训500万人,职业技能鉴定200万人,农民创业培训10万人,逐步提高承担阳光工程培训任务的比重;培养农村中等职业人才75万人,对提升农村实用人才学历层次的贡献率达到70%以上;继续开展中专后继续教育和合作高等教育,培养高等专业人才25万人,培育大批职业农民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提高办学质量。教育培训针对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内容实用实效,形式喜闻乐见,效果农民满意。接受教育培训的各层次学员,知识得到丰富,技术得到提高,能力得到提升,达到相应的培养目标,成为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农广校办学在政府部门有位子、农民心中有口碑。

  巩固发展体系。保持各级农广校主要由农业部门主管的体制不变、公益性事业单位的性质不变、独立设置办学的格局不变。依托农业部门或县域农民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和健全农广校体系。加强条件建设,使达到A级标准的县级农广校比例提高到40%。依托县级农广校建立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提升教育培训能力。专兼职教师队伍规模扩大到10万人,“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校长和管理人员队伍能力不断增强,工作水平逐步提高。办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实训基地建设力度加大,县级农广校建立实训基地的覆盖率达到100%,教学媒体资源开发步伐加快,远程教育手段得到强化,办学质量明显提高,中央和省、县、村三级农民教育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健全。

  四、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普及性培训。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科技明白纸,以及乡村社区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和途径,普及科学知识,传播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和农情预测预报信息,宣传农业农村先进经验和强农惠农政策。通过大容量、快速度、多频次、广覆盖的培训,引导农民学习新知识,树立新观念,增强质量安全、资源环境保护、文明健康生活和法律等意识,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

  (二)深入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根据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重大农业工程项目需要,面向农业生产一线劳动者,开展高产优质新品种、高产高效种养技术、农机农艺融合新技术、节水灌溉技术、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技术、动物疫病防控技术、防灾减灾技术、农产品加工和运销技术等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培训。结合农时季节,因地制宜,综合运用现场培训、集中办班、入户指导、田间学校、流动课堂等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利用每年冬春农闲季节开展农民科技大培训,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和农民产业发展能力。

  (三)着力开展农民证书培训。积极承担阳光工程、绿色证书工程等农民培训项目,对农民进行系统产业技术和技能培训,重点增强农业生产经营、农村服务等领域从业农民的职业技能。主要面向种养大户、生产能手等开展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和绿色证书培训,培养生产经营领域具有绿色证书的专业农民;主要面向农村经纪人、农机手、动物防疫员、植保员、沼气工、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养农村服务领域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农民,提高他们的生产经营服务水平和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就业能力,推动农业生产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和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四)大力开展农民职业教育。继续实施农村实用人才“百万中专生计划”,重点面向村组干部、种养大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头人等,培养农村实用人才,使农民职业教育深度融入当地农村农业产业发展。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开展送教下乡,探索和完善半农半读、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和顶岗实习的教学模式;根据县域、乡村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结合产业设置专业和课程,结合农业生产季节安排教学计划,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民需要选择教学地点、时间和方式,农民干什么、学什么、学中干、干中学;针对农业生产实际,开发针对性强,农民易懂易学的文字教材和媒体课件,骨干专业的核心课程课件配套率达到90%以上;不断完善农民职业教育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以学员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多元主体参与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继续开展中专后继续教育和合作高等教育,推进高等教育进农村,为农业农村生产一线培养高层次人才。

  (五)扎实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民创业培训。依托各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采用“把新农村建设先进村作为课堂,把农村优秀带头人请上讲台,把新农村建设先进经验作为教材”的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大学生村官培训,帮助他们开阔眼界、增强信心、提高带领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领,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素质高、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队伍。对有一定产业基础、文化水平较高、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和返乡农民进行创业培训,使他们树立创业理念,增强创业意识、掌握创业方法、提高创业能力,促进其提高经营水平、扩大经营规模、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办农业企业。

  (六)积极开展农业远程教育。利用农广校卫星网络系统,开设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大讲堂,对农技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开设现代农业科技大讲堂和农耕文化大讲堂,重点讲授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农技推广的新理论和新模式,农业政策和法规,现代农业发展趋势和模式,发达国家农业发展状况等,普及现代农业知识,弘扬传统文化。开发在线课程,利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广在线和各地农广校开设的互联网站,开展在线课程教学、辅导答疑和考试考核,实现开放办学和远程教学。

  五、实施重点

  为确保实现“十二五”农民教育培训的目标任务,启动实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能力巩固提升行动,重点推动以下五大工程建设:

  (一)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程。大力推进送教下乡,推进培训教师、媒体资源和人才培养“三进村”,把农民教育培训办到乡村、办到合作社、办到企业,为农民创造更加便利的学习条件。结合国家粮食主产区、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建设一批送教下乡示范村,引导和支持各地积极探索适应农民教育培训规律、农业生产和农民学习特点,具有农广校办学特色的教育教学模式,推进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采用工学结合、农学交替、分段学习、半农半读等方式,方便农民完成学业。不断提高农民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加强特色专业、精品专业建设,改革农民教育培训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以学员为中心,以实践能力为本位,多元主体参与的农民教育培训质量评价体系。

  (二)资源整合创新工程。加强广播、电视媒体资源综合利用,继续办好中央电视台《农广天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致富早班车》栏目和地方电台电视台的教学节目,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推陈出新。倡导各级农广校共同参与开发文字教材、音像教学节目和计算机课件,集中体系智慧,开发具有鲜明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农民教育培训教学资源;倡导区域性教学媒体资源共同开发,利益共享,加强区域性教学媒体资源建设和综合利用;建立优秀教学媒体资源评优制度,促进各种教学媒体资源质量不断提升。利用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广在线”等网络平台,建立网上课堂,为各级农广校开展网络教学提供支持,积极探索组建农民教育培训网络电视台,提高为农服务能力。

  (三)师资队伍建设工程。以提升能力为核心,分层次、分步骤对各级校长、教学管理人员、辅导教师实施轮训,以提升领导和管理能力为核心,着力打造适应农广校事业发展、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的优秀校长队伍。以提升教学能力为核心,着力打造一支熟悉农民教育培训规律和远程教育特点、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专兼职教师队伍。以提升教学规范化管理能力和水平为核心,打造一支能力强、水平高的优秀教学管理人员队伍。选聘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和农村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吸引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推行导师制度,建立教师与学员稳固、长久的教学服务关系,使教师成为学员生产实践的师傅,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开展教学能手评选和优秀课件评比,鼓励教师努力钻研业务,强化能力。倡导教师“下基层、接地气”,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转变思想、改进作风,创先争优,办农民满意的教育培训。

  (四)基础能力与条件建设工程。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县级农广校设置基本标准,明确县级农广校办学必须达到的基本条件。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开展标准化县级农广校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充实教学设施设备,改善办学条件,创建农民教育培训示范学校。依托区域产业特色鲜明、办学条件较好的省、市级农广校建立特色现代农业培训基地;依托各级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建立教学实训基地。在中央农广校和各省农广校建设国家和省级教学媒体资源开发和传播中心;在县级农广校建立教学媒体资源接收和转化中心;在村级教学班建立教学媒体资源应用和辐射点,强化远程教育手段,提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化水平,努力构建农业远程教育公共服务平台。

  (五)制度与机制构建工程。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制度,完善送教下乡和半农半读的各项管理制度与考核评价制度,实现中等专业教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建立新型绿色证书制度,使培养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形式更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实际需求;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有效衔接,全面推行农民职业教育“双证制”。推进产教结合,建立和完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场所等与农业生产需求、农民意愿紧密结合的导向机制。推进农广校与职业教育中心合作,实行错位发展、合作办学,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农教结合工作机制。推进远程教育与实践教学结合,既重视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的应用,又注重对学员实践技能的培养,建立课堂教学与生产实践相互补充,远程教育与现场指导相互结合,知识与技能培养并重的远近结合教学机制。推进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农民教育培训之路,建立广泛的合作交流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教育培训和农广校工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广校的重视与支持,突出农民教育培训的公益性质,强化农广校的公益性地位,将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和农广校建设纳入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将农民教育培训和农广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支持政策,增加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充分调动办学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农广校农民教育培训能力。加强与联合办学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重视和支持农广校发展。

  (二)争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教育、发展计划等部门支持,将半农半读的农民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助学范畴,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农民免除学费。争取各级财政设立农民教育培训专项,用于农广校等机构开展农民教育培训。争取将县级农广校标准化建设纳入国家或省级农业(或教育)基本建设范畴,设立农广校基本建设专项,改善办学条件,增强教育培训能力。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广泛宣传农广校在农民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和特色优势,弘扬农广精神和农广文化,提升农广校的社会影响力,营造有利于农广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国际合作,争取并实施好国际合作项目,扩大远程教育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对外学术合作和交流,努力扩大并提升农广校在国际远程教育界的地位和影响力。